扬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9月18日市区试鸣防空
警报的通告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措施》为增强全民防空与防灾意识磨练防空警报设备性能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 今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市区试验鸣放防空警报请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和事情秩序。
特此通告。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至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至3分钟;
排除警报一连一长声至3分钟。
扬州市人民政府
防空警报信号划定:
2020年9月13日
本文来源:开云平台app-www.yantaiwp.com